2026-07-17 17:15:35 +0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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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口物流业务智能体综合解决方案

原来的“港口物流单证智能体建设实施方案”范围偏窄,容易让客户理解成只做单证识别和生成。

新的标题覆盖:

  • 港口物流业务处理;
  • 件杂货及“集装箱走散货船”业务;
  • 单证识别、生成与校验;
  • ERP系统协同;
  • 船期及业务进度查询;
  • 报价辅助;
  • 企业知识库;
  • 后续Skill能力扩展。

十三、项目合作方式与建设范围

本项目采用“整体规划、一次签约、分阶段实施、统一交付”的合作方式。

我方将根据客户确认的业务需求,基于匠厂智能体平台,完成港口物流业务智能体、企业知识库、业务Skill、单证处理、ERP协同及相关自动化能力的整体建设。

项目实施过程中虽然会按照技术和业务依赖关系分阶段开发、测试和上线,但这些阶段属于同一个完整项目,不需要客户在多个建设方案中进行选择。

13.1 整体建设内容

本项目计划实现以下能力:

  1. 客户资料及业务文件的智能接收与分类;
  2. Excel、Word、PDF、图片等资料的内容识别;
  3. 船名、航次、港口、箱号、封号、件数、重量、体积等关键字段提取;
  4. 自动建立统一业务档案;
  5. 企业现有高频业务单证自动生成;
  6. 多份单证之间的数据一致性校验;
  7. 缺失资料、异常字段及业务风险提示;
  8. 件杂货业务规则支持;
  9. “集装箱走散货船”业务规则支持;
  10. 企业客户、港口、船公司、单证及业务规则知识库建设;
  11. 现有ERP系统的数据导入、接口对接或辅助录入;
  12. 船期、船舶动态及业务节点查询;
  13. 截单、截港、装船、到港等业务节点提醒;
  14. 业务报价辅助与费用测算;
  15. 多岗位用户、数据权限及操作日志管理;
  16. 人工审核、修改、确认和异常处理机制;
  17. 用户培训、管理员培训及项目试运行支持;
  18. 后续业务Skill持续扩展能力。

最终建设范围以双方确认的《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》和《功能交付清单》为准。

13.2 项目实施方式

项目按照以下路径统一推进:

flowchart LR
    A["业务调研"] --> B["需求确认"]
    B --> C["总体方案设计"]
    C --> D["知识库建设"]
    D --> E["业务Skill开发"]
    E --> F["ERP及外部系统协同"]
    F --> G["真实业务测试"]
    G --> H["试运行与优化"]
    H --> I["培训、交付与验收"]

虽然项目按照上述阶段推进,但各阶段共同组成一套完整的港口物流业务智能体,不作为独立方案让客户选择。

13.3 项目需求确认

在正式开发前,我方将与客户共同完成业务调研,并形成以下项目文件:

  • 现有业务流程清单;
  • 需要智能体解决的问题清单;
  • 单证及资料类型清单;
  • 单证模板清单;
  • 字段提取和校验规则;
  • ERP系统对接方式;
  • 外部平台及查询渠道清单;
  • 企业知识库资料清单;
  • 用户角色及权限清单;
  • 项目功能交付清单;
  • 测试样本及验收标准。

需求确认的目的不是缩减客户需求,而是将客户提出的全部需求转化为明确、可开发、可测试、可验收的功能。

13.4 项目周期

根据目前掌握的需求,整体建设周期初步预计为 3—5个月。

具体周期取决于:

  • 需要支持的业务类型数量;
  • 需要适配的单证和模板数量;
  • 历史样本及业务规则的完整程度;
  • ERP是否提供API或Excel导入功能;
  • 外部船公司及港口平台的开放条件;
  • 是否涉及验证码、专用客户端或桌面自动化;
  • 客户业务人员参与测试和确认的效率。

双方完成需求调研后,我方将提交正式项目排期,明确每个阶段的开发内容、测试时间和交付节点。

13.5 项目费用

本项目采用整体项目报价,不拆分为多个可选方案。

项目费用统一包含:

  • 业务需求调研;
  • 总体架构及流程设计;
  • 港口物流业务智能体建设;
  • 企业知识库搭建;
  • 业务Skill开发;
  • 单证模板适配;
  • 数据提取及校验规则配置;
  • ERP系统协同开发;
  • 外部业务平台协同开发;
  • 用户及权限配置;
  • 测试环境和正式环境部署;
  • 真实业务试运行;
  • 系统使用和管理培训;
  • 项目验收;
  • 约定期限内的运行支持及优化。

在客户提供必要资料、系统信息和业务样本后,我方将根据最终《功能交付清单》核定统一项目总价,并向客户提交正式报价。

以下费用如实际发生,需在正式报价中单独列明:

  • 第三方模型调用费用;
  • OCR或第三方数据接口费用;
  • 云服务器、存储及网络费用;
  • ERP厂商收取的接口或配合费用;
  • 船公司、港口或第三方平台接口费用;
  • 客户要求新增的硬件或专用软件费用。

13.6 项目验收方式

本项目按照双方确认的完整功能清单统一验收。

每个实施阶段可以进行阶段测试和成果确认,但阶段确认不代表整个项目已经完成。所有约定功能完成、真实业务试运行达到验收要求后,再进行项目整体验收。

验收主要包括:

  • 约定的业务流程是否能够完整运行;
  • 约定的资料类型是否能够识别和处理;
  • 约定的单证是否能够生成;
  • 关键字段及跨单证差异是否能够检查;
  • ERP及外部系统协同功能是否达到约定要求;
  • 企业知识库是否完成建设;
  • 人工审核及异常处理机制是否有效;
  • 权限、日志及数据管理是否完整;
  • 用户是否能够独立使用系统;
  • 项目文档、培训及部署是否完成。

13.7 需求变更原则

双方确认《功能交付清单》后,清单内的需求均属于本项目建设范围。

项目实施过程中,如果客户提出新的业务场景、新的第三方系统、新增大量单证模板,或者改变已经确认的业务流程,双方应评估其对开发工作量和项目周期的影响。

属于原有需求完善和合理优化的内容,由我方在项目范围内完成;属于新增业务范围的内容,双方另行确认开发周期及费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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